船舶起退租检验 | |
发表时间:2019-12-29 阅读次数: 字体:【大 中 小】 | |
在国际航运中,船舶交租、退租时,租船关系人(如承运人与租船人)经常申请有关鉴定机构对船舶作起租( O N HI R E)和退租( O FF HI R E)检验,以便对船舶的有关状况进行确认,形成一个详细的记录;对所存的重柴油、 轻柴油等的数量进行鉴定,并要求出具有法律效力的报告或证明,以作为船舶租赁关系人在建立或解除租赁关系时交接结算的凭证之一。 起、退租多发生在船舶承载前或卸载后,故各港口的检验检疫部门均有机会得到这种申请。而事实上,如今愈来愈多的检验检疫鉴定部门开展了此种新鉴定项目,获得了可观的经济效益。 一、船况鉴定( Vessel ' sConditionorHold ' sCondition Survey) 1 .船况鉴定的基本内容 船况鉴定是对 船舶的状况进行鉴定。 起、退租的船况鉴定通常是对在租用期间装卸货物时极易发生新的损坏的货仓及甲板相关部位的状况进行勘查、 记录并出具报告,以作为租船人与船东在日后经济结算时 的凭证,防止发生不必要的纠纷 。 船况鉴定还有一种特殊情况与起、退租的船况鉴定不尽相同,即除对货舱及甲板相关部位进行鉴定外,还需对船舶整体状况进行鉴定,其中包括了对船舶主机及其它主 要机械设备的检验。这种 检验和鉴定实际上既包括了对船舶有关状况的证明,也包括了对船舶适航性与适载性的确认,英文称谓“S EAW O R T HI N ES S” 。 2 .船况鉴定的基本原则 正是因为船况的鉴定直接关系到承租人及船东的责任划分,直至双方的经济利益,因此船 况鉴定必须本着公正、 详尽、准确的原则进行。租船关系人出于不同的角度,对鉴定报告的内容有着不同的希望。 但作为鉴定人,我们必须仔细、 认真、实事求是,绝不可为了一时的经济利益而有失公正,破坏自己的信誉。详尽、 准确是我们在工作中必须始终贯彻执行的重要原则。 一个好的鉴定报告,可以使远在千里之外的申请人如同亲临现场,对船舶的状况了如指掌。 检验时对船舶的各个部位要做仔细的检查,详细准确地描述记录。 如对甲板部分的扶栏、吊台、吊杆;货舱部分的舱口、 舱盖、 舱底、 舱壁、人孔、人梯等都要进行详细的勘察和记录。 3 .船舱状况鉴定与验舱的异同 船舱状况鉴定与传统的商检验舱有相近之处:它们都是以船舱为检验对象,并对其状态作出评价;检验方式都是主要通过鉴定人的感官进行,需由有经验的鉴定人实施检验。 但两者之间确有十分明显的区别:验舱主要是对船舱的适货性或卸货后状况进行检验,即判定货舱是否具备适于 承载所运货物的必要条件,以 确保货物安全、无损运抵目的港或货物是否卸净等。 而船舱状况鉴定则是对船舱自身状态(新旧程度,损坏部位及程度)进行客观准确的判定,以确保租船关系人顺利进行船舶交接。以往的验舱报告始终体现了简明扼要的原则,整个证书短小精悍。 但船况证书则需详尽、准确,往往还需配发数十张照片,以利更清晰地说明问题,因此一份船况鉴定报告有十余页或数十页均不足为奇。 二、存油鉴定( Bunker Su r vey ) 1 .存油鉴定的基本内容 存油鉴定即对船舶在起租或退租时的重柴油、轻柴油的数量进行鉴定和确认,并出具鉴定报告。 租船关系人可根据起、退租的报告及租期内的 加油证书,核算出该船在租期 内的燃油消耗,并以此为根据进行结算。 而在当今的航运界中,船方弄虚作假,偷油、 卖油的现象时有发生,为了杜绝类似事件的发生,保护自身利益,租船关系人特别是租船人在起、 退租船舶时均要作存油鉴定,有些公司即使不申请船况鉴定也要作存油鉴定。 其意义重大。 2 .存油鉴定的基本原则 存油鉴定必须本着公正、 准确、 协商一致的原则。存油鉴定事关租船关系人的利益,也关系到鉴定人及船方的信誉,因此必须作到公正、 准确。影响存油鉴定的因素很多,如纵倾、横倾、油温、密度、气温等。 而有些船方在日常计算时,所采取的计算方法或简或繁,因此鉴定人的结果与航海日志中的记录有出入是很正常的现象,遇有这种情况,鉴定人需与船方共同分析、验证,必要时可采取二次测量等手段,确保鉴定结果公正、合理、客观,做到协商一致。 需要强调的是,即使鉴定结果有利于申请人,他也不愿看到鉴定人与船方各执一词的局面,因此争取协商一致也是工作中需遵循的原则之一。 3 .存油鉴定与容量计重 实际上存油鉴定即是容量计重的内容之一,其测定方法等技术手段均属容量计重的范畴。但商检传统的 容量计重工作,多针对散装液体商品,其鉴定结果为对外贸易提供了出口重量交接依据和进口到岸计价结算或索赔的有效凭证,直接关系到贸易人的利益,而存油鉴定结果则关系船东、 租船人、船方的直接利益,且船方的工作态度、道德品行等人为因素直接影响着鉴定结果的准确性,因此针对不同的目的及关系人,应采取相应的工作方法及技 巧,以确 保鉴定结果的准确、合理。 三、实际工作中需注意的若干问题 1 .确保及时登轮,优质服务 起、退租检验要求时间性较强,特别是船况鉴定,如同水尺计重一样,要确保及时登轮。 存油鉴定大都采取确定某时的存油量,再根据消耗量推算至特定时间(起租或退租时间)的存油量的作法。 这一作法看似对时效性要求不高,但因如在装、卸货过程鉴定,吃水有波动,纵倾或横倾不断变化,会使测量结果产生较大误差,所以也需选择合适时间进行鉴定。 我们在日常鉴定中,多选择在装卸单位工间休息时进行测量鉴定,以确保船舶稳定,结果准确可信。 2 .准确、 清晰描述船舶状况 在描述船舶的状况时,必须将损坏部位的位置、程度写得清清楚楚,以达到使有关人员根据报告的描述,很容易找到相应的部位的程度。 在描述位置时要选好参照物,分清前后左右。 例如某仓的直梯的一横梁断裂,可作如下描述: X仓前(后)壁直梯下(上)数第X根横梁断裂。在描述程度时也应尽量详尽、 准确,以下是某一报告的摘录:第三舱左舱口正中部距上缘一米 处,有 一约250px×375px部位 碰 损,凹 深 约4c m。 在记录部位时要特别注意辨 别清前后左右,这看似简单的问题却在仓内内容混淆。 因为船舶大部分有3 - 5个货舱,上下数次,就容易把方位搞错。 如一份国外的鉴定报告,就把某舱的后部直梯写成前部直梯。 3 .仔细认真,防止船方作弊 虽然船方作弊的事例很少,但船方均希望得到一个对自己有利的数据。 因此鉴定人在开展工作之前,要做到心中有数,充分考虑到各种因素和条件可能对鉴定结果产生的影响。 如存油鉴定,应考虑到船舶水尺、油温、水温、 舱温、密度等诸因素对结果的影响,防止船方有倾向性地偏报数据,比如在退租时,船方希望鉴定数据越小越好,经常把相关温度报高,密度报低,使结 果偏小,因此鉴定人需仔细核对或与船方共同测定,以获取真实数据;遇有空舱,也要测量,而许多舱即使测深为零,仍有呆存量,需计算在内。 4 .做好原始记录,做到有理有据 工作时 务求详细记录,如存油鉴定中 的水尺、测量管高度、测油深或空距时的下尺深度、温度等。 如果某舱在测量时有疑问,更要认真记录,以便计算时核查有关资料及图表,保证我们在与各方讨论问题时做到有理有据,以理服人。“ 三检”的合一与改革开放的深入,我们必须提高检验鉴定水平,为出入境检验鉴定事业的发展作出应有的贡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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